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可以到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去递交申请书申请办理,或者委托专业的代理公司比如说阿里云等代理机构帮助办理。
1、申请营业执照:任何店在经营的时候都必须有基本的营业执照,具备了营业执照才能够申请。
2、在当地的食品监督部门提交申请3、提交资料: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必须是实名制的,申请的过程中必须要有的资料是本人身份证。
4、开始办理: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提供你的营业执照,还需要健康证明(不少于两个)),然后经营自己的食品店。
《食品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深圳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欢迎关注,点赞,业务办理请私信, 1、申请现场验收程序如下: 申请人提出现场验收------工商部门到现场核查------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出具现场验收核查意见 2、通过现场核查之后,可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如下: 提交材料----工行部门受理----审批材料----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主体 想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首先要取合法的主体资格,比如获得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
应营业执照作为申请主体的有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商事主体分支机构等。
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申办单位食堂,主要以机关或失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为申请人。
如果同时供应两个及以上的企业员工就餐的工业区食堂可以承包方名义申请 2、食品经营许可具体审查条件 各类食品经营单位的具体审查标准在《深圳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标准(试行)》 3、不能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的 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连带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从处罚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以虚假材料或隐瞒实情获得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能再次申请。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当方式获得许可的,被许可人三年内不能再次申请许可。
一、餐饮许可证怎么办,需要什么
一、餐饮许可证如何办理1、餐饮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1)拿装修图纸到食药监审批;
(2)审批通过之后进行实地装修;
(3)装修完毕之后进行环境测评,并出具环境测评报告,交于食药监备案;
(4)进行工商核名;
(5)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
(6)在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回复,审核通过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7)许可证下来之后,工商颁发营业执照。
2、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要求是什么1、经营场地厨房面积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2、必须离居民区,学校以及文化场所10米以上,排烟口需离20米以上;
3、经营场地总面积大于120平米以上需要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
4、办理之前必须要有装修图纸。
二、餐饮许可证在哪里办?
餐饮许可证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餐饮许可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